| 项目名称 | 边远井含油污水拉运回收 | ||||||||||||||||||||||||||
| 项目编号 | 2015-0110842-XJYT-0009068 | ||||||||||||||||||||||||||
| 一. 招标条件 | |||||||||||||||||||||||||||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依据采油一厂2016年度油田生产需要,为保证油井正常生产,实施边远井含油污水拉运回收拉运,单井套破形成的污油回收,抽油井注汽污水外排回收,以确保油井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车辆执行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325-2010)。 2、招标范围:采油一厂所辖油区边远井含油污水拉运回收服务 3、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确定中标人, 4、服务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区、采油一厂所辖油区。 5、 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6、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CY1-2016-031的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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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自然人投标; 2、投标人应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格,并持有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市场准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准入范围、施工能力、资源配置等满足本项目需求。 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好,无诉讼案件; 5、质量安全:投标人必须持有效并与本工程相适应的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准入证”;通过了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12月16日 22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12月21日 21时59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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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有意投标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于上午09时30分至13 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 时30 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 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计划科合同管理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名书、交费证明资料复印件等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除交费证明外,其余均为原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交款时请注明“边远井含水原油拉运回收标书费”字样。 3、 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1月06日 10时00分00秒 |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6 10:00:00(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一厂计划科合同管理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不满足公告要求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交款时请注明“边远井含油污水拉运回收投标保证金”字样。 |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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