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岚山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项目已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日照市岚山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内容:岚山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项目;
2.项目编号:HYHARZ2015-00016;
3.建设地点:日照市岚山区;
4.标段划分:1个监理标段;
5.招标范围:岚山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涉及碑廓镇、安东卫街道、虎山镇、中楼镇、巨峰镇5个乡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为施工全阶段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监理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本工程项目要求监理企业项目总监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 本次招标先评审监理项目,再评审施工项目,最后评审管材采购项目,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能成为施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管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与施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能成为管材采购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5.本工程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请于2015年03月04日至2015年03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壹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的近半年内投保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签);
2.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承建本工程项目总监资质证书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总监在投标单位的近半年内投保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签);
4.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电话:0633-3011729)。
5.投标企业还需具有山东省水利厅颁发的在鲁《诚信管理手册》原件及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原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申请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日照市岚山区水利局
联系人:刘庆波
电 话:0633-261361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吉鹏 刘晓龙
联系电话:0633-8788369 8165369(传真)
附件1
查询行贿犯罪申请书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XXX公司因XXX工程项目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XXXX公司,法人XX,项目总监XX在20XX年 X 月X日至 20XX年 X月 X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公司
二〇X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