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2015-01SJ
1、招标条件
泊头市运西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备案,招标人为泊头市运西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投资100%。具备工程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泊头市运西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
2.2工程规模:日处理污水1万吨。
2.3工程建设地点: 泊头市运西污水处理厂西侧、南侧。
2.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5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经审查合格后出图以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指导等相关技术工作。
2.7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或环境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证书。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综合窗口(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5楼)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综合窗口(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5楼)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为授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组织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招标人:泊头市运西污水处理厂
办公地址:泊头市前高尧村
联系人:林怀良 0317-8352999
代理单位: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泊头市红旗大街
联系人:刘永慧 联系电话:0317-8313728、0317-8313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