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JLCTTC-15YZYSG6459
一.招标条件
九台市环卫处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 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5)4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九台市环卫处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和国家投资补助。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名称:九台市环卫处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
2.1.2 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国家投资补助。
2.1.3 建设规模:垃圾转运总规模为551.2吨/日。
2.1.4 招标范围:在九台城区建设1座中心转运站,转运规模为368吨/日;在卡伦镇、上河湾镇、莽卡乡、其塔木镇、龙嘉镇、苇子沟镇、兴隆镇、东湖镇、城子街镇、纪家镇、沐石河镇、胡家乡、波泥河镇、土们岭镇分别建设一座移动式垃圾转运站合计转运规模为183.2/日。购置压缩机、转运箱、车辆等设备,中心垃圾转运站总建筑面积2285.5平方米。详见图纸及清单。
2.2 建设地点:九台市。
2.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6年4月15日竣工日期:2016年8月15日
2.4 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到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外省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人民大街9999号),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出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九台市环卫处
办公地址:九台市
联 系 人:郑权
联系电话:13364614388
招 标 方: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电 话:0431-88905602
传 真:0431-88905602 联 系 人:周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