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土建、给排水及电气工程等施工总承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变更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土建、绿化、给排水及电气工程等施工总承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