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JZSH-WZ-GKZB2015-06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州石化公司脱硫石灰石粉采购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锦州石化公司脱硫石灰石粉采购
2、招标范围或数量:
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锦州石化公司热电公司脱硫装置用石灰石粉,数量为10000吨。
3、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热电公司脱硫装置石灰石罐区。
4、供货周期:中标方接到送货通知后在2日内送达。
5、技术要求:
表1 石灰石粉主要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质量指标
备注
1
Cao含量(以Cao计)
≧50%
2
粒度
≧325目
6、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含税、含运杂费)。
7、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8、服务要求:1、卖方使用专用汽车罐车运输,送达生产现场且负责将石灰石用罐车自带泵卸货,所有运杂费用由卖方承担。2、对脱硫废渣进行环保处理填埋。
9、其 他: 1、最高投标限价280元/吨。2、使用前需要在锦州石化相关装置试烧并出具试烧报告。3、对首次在我公司使用的供应商,中标前进行现场联合考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制造招标货物的相应资质,有自有石灰石矿山,并提供相关证明资质。年供货能力50000吨以上。有汽车罐车运输能力且具备自卸载能力。有对电厂脱硫废渣处理能力,必须有环保处理资质。具有石灰石粉脱硫装置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招标货物的供应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在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厂外4号办公楼(商务楼)604室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1 月 12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厂外4号办公楼(商务楼)608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叁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 现金 (电汇、转账等)。形式: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转出。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开标
开标时间: 2016 年 1 月 12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厂外4号办公楼(商务楼)608室。
招标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 邮 编: 121001
联 系 人:徐宪云
电 话: 15304161165
开户银行: 工行重庆路支行
帐 户 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账 号: 0708003209221035835
招标单位:锦州石化公司招标办公室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 邮 编: 121001
联 系 人: 李春艳
电 话: 0416-4264609;15304161169 传 真: 0416-4264936
电子邮件: jzshlicy@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工行重庆路支行
帐 户 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账 号: 0708003209221035835
锦州石化公司招标办公室
2015 年12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