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HF[2015]-12-3XTCG
1、招标条件
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长春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沼气净化系统成套设备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业主为长春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沼气净化系统成套设备供货项目)。
2.2采购内容:提供1000m3/h (500m3厌氧沼气+500m3填埋场沼气)沼气净化脱硫系统的设计与供货。
设计内容包括:沼气净化、脱硫、火炬、系统中的气体输送系统的工艺、电气及自控系统的设计。
供货内容包括:投标方负责的设计部分的设备、系统内材料、工艺管线、电气及自控等附属设施和配套附件的供货、安装指导、整体调试、指标检测、试运行及培训等相关服务。
2.3供货地点为:长春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4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沼气净化系统成套设备供货。
2.5质量要求:沼气净化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投标人应负责提供1000m3/h沼气净化系统的设备、系统内材料、工艺管线、电气及自控等附属设施的供货、安装指导、整体调试、指标检测、试运行及培训等相关服务。并保证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连续运行,且满足整个系统的设计参数,达到系统性能考核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其他说明:
3.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八)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项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500m3/h以上(含) 餐厨垃圾沼气净化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以合同或建设单位的确认函为准)。
3.2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近一年来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12月21日到2015年12月25日每天8:30-16:00(节假日休息),到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税务登记证;(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6)资质证书副本。
4.2、招标文件费:每套2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月12日9时30分,地点:长春市西中华路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保证金(人民币) 16 万元。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招 标 人:长春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经开区会展大街福临家园小区40栋1301
联 系 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10-6249009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中华路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431-88520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