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皖H5J—15156号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1日
一、招标条件
1 、工程名称:宿松县程岭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
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宿松县发改委
3 、招 标 人:宿松县程岭乡人民政府
4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实施地点:宿松县程岭乡境内
2 、建设规模:宿松县程岭乡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工程总投资约600万元。
3 、建设工期: 120 日历天。
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和环保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 含临时注册建造师 )。
3 、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近五年( 2010 年1月1日至开标日) 至少有一项 200m3/d 以 上(含)污水处理 工程施工业绩。
4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具有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情况,该查询情况结果材料一并装入投标文件。(报名时不用提供,投标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壹拾万元 人民币,须在 2016 年 1 月 13 日上午9:0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之一: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账号:34001684408053007253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宿松支行 账号:176713900033
附:提供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及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 2015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 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份,售后不退。
2 、地 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商贸城3#楼三楼, 联系电话: 0556-7602002 )
3 、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3)提供由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是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松县程岭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丰汇建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松县程岭乡 地 址:宿松县城东加油站对面四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 18055635066 电 话: 15655636720
宿松县程岭乡人民政府 (盖章)
2015 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