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 临沭县公安局
地址:临沭县驻地 联系方式:1380549956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金坛路一号御园金顶A2501 联系方式:0539-8311106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JZCG360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临沭县新建看守所 锅炉房内锅炉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 ZFCG-2015-211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为锅炉设备及安装一宗,本项目为一个包, 详细内容见询价文件 。
六、获取采购文件地点: 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综合窗口
时间: 2015 年 12 月22日-12 月24日,每日 8:30-12:00, 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方式 : 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第2款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不接受传真件及扫描件,查验原件), 至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综合窗口报名。
售价: 150 元/份, 售后不退。 须缴纳报价保证金:3211元
七、报价截止及开标日期: 201 5 年 12 月 25 日 09 时0 0 分( 北京时间)
报价地点: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八、本项目联系人: 胡婷婷 联系电话:15563699255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为具有供货调试能力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若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制造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锅炉制造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以上资质的制造厂家的出具的唯一产品授权书原件;且都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贰级及以上安装资质;
3 、属合法供应商,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6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险金的良好记录。
报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9160 1161 2014 2050 0022 35
开户行:中国银行临沭支行 账号:2312 1507 703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临沭支行 账号:3700 1828 1010 5900 0269
2015 年12月21日
发布人:临沂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1日 14时23分01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