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上资采竞[2015]51号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采购WNS4-1.25-Y(Q)燃气锅炉一台,额定蒸发量4吨,额定工作压12.5公斤,额定蒸汽温度194度,设计热效率92%,额定耗气量267-300立方,排烟温度135.7度。
3.合格的供应商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B级资质以上蒸汽锅炉生产厂家。
3.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各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B级资质证。
(以上证件均要求带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需携带本企业或相关个人是否存在行贿问题,是否曾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等书面承诺书,经查验后退还,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开标后,由相关监督部门统一进行查询。
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
4.2 发售地点: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4.3 联系电话:0396-6900610
5.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10000元,供应商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至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账户名: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蔡县支行
帐 号:1715026219000006619
用 途:县医院燃气锅炉采购项目保证金
7.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2016年1月5日9时30分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6年1月5日9时30分在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始,参见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9.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13703806918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396-6900610
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