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拟对成都市第二至第九污水处理厂氨氮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招标咨询机构为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现诚邀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 成都市第二至第九污水处理厂氨氮(光度法)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
1.2比选范围:成都市第二至第九污水处理厂氨氮(光度法)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采购8台氨氮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成都市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污水处理厂各1台,包含安装及调试、不小于6个月的原装试剂、备件和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1.3标段划分:1个标段。
1.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周(包含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验收)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2)当参选人为制造厂(商)时,应具有生产本次比选设备的资质和设计、制造能力;当参选人为代理商时,所代理的制造厂(商)应具有生产本次比选设备的资质和设计、制造能力;
(3)业绩要求:自2012年以来,具有不少于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设备供货业绩(业绩只针对制造厂(商)的同类设备供货业绩);
(4)财务状况:参选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状况无亏损;
(5)其他要求:参选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供货及安装调试等,确保所有终端的兼容性。若实施过程中,参选人提供的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比选人有权要求参选人将其更换为《类似参考品牌表》中的任一品牌并不予支付差价,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2.2 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15年 12 月 22 日至2015年 12 月 2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408室购买比选文件。
3.2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同时携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3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4.参选文件的递交
4.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2 月 29 日10时00分
地点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408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联系方式
比选人: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邮编: 610023
联系人: 罗秀
电话: 13388197747、 028-85320947
传真: (028)85321331
电子信箱(E-mail):286067385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