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锅炉、压力容器及湿蒸汽发生器检验 | ||||||||||||||||||||||||||
| 项目编号 | 2015-0111386-XJYT-0009104 | ||||||||||||||||||||||||||
| 一. 招标条件 | |||||||||||||||||||||||||||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对我厂到期需要检测的湿蒸汽发生器,压力容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规、标准进行检测。 2、工作内容:暂定检测湿蒸汽发生器26台,压力容器122台,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3、 建设地点:克拉玛依市,采油一厂所辖油区。 4、 计划工期:自甲方批准的开工之日起计至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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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投标 2、投标人应是经授权的专业从事湿蒸汽发生器,压力容器等项目的检验(测)和维修的单位。持有新疆油田公司颁发的安全许可证和准入证。并应同时持有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市场准入证,且准入范围、能力、资源配置等满足本项目需求。 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诉讼案件; 5、质量安全:投标人必须持有效并与本工程相适应的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准入证”; 6、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12月21日 22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12月26日 22时29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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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有意投标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于上午09时30分至13 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 时30 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 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计划科合同管理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名书、交费证明资料复印件等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除费证明外,其余均为原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交款时请务必注明“采油一厂锅炉、压力容器及湿蒸汽发生器检验”字样。 3、 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1日 10时00分00秒 |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1-11 10:00(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一厂计划科合同管理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不满足公告要求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交款时请务必注明“采油一厂锅炉、压力容器及湿蒸汽发生器检验投标保证金”字样。 |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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