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5GC399SJ
将原“赤峰市红庙子污水处理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中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甲级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修改为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招 标 人:赤峰市德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