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15015003
设备材料招标公告(延期)
津建交开发设备[2015]0103(延1)
延期原因: 投标报名家数不足三家,缺乏竞争力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区热电公司热源二厂脱硝工艺改造项目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开计项批[2014]187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泰达西区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89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泰达西区热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台35t/h链条蒸汽锅炉及2台75t/h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脱硝改造(脱硝工艺SNCR﹢SCR,还原剂尿素),本标段投资估算约1800万元,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加天津市、开发区财政补贴及国家环保专项资金
2.2 工程建设地点:西区中南二街289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2台75t/h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脱硝改造(脱硝工艺SNCR,还原剂尿素),1台35t/h链条蒸汽锅炉脱硝改造(脱硝工艺SNCR+SCR(二层),还原剂尿素),并对1×35t/h 锅炉本体进行改造及锅炉辅助设备改造,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本标段项目投资估算约1200万元,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加天津市、开发区财政补贴及国家环保专项资金
2.4 计划交货期:2015年03月31日 至 2015年04月15日
2.5 交货地点:西区中南二街289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经营范围内包括环保设备或电力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及安装,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2、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在有效期内;3、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财务状况良好,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经环保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且已投运的脱硝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每项业绩投标单位需同时提供以下三项内容a.脱硝业绩合同原件 b.真实有效的环保局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c.建设单位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设备连续稳定良好运行、排放达标的证明材料原件。(注: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本公告中6.3条不适用。)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有效期内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业绩材料、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能证明其具有相应能力的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3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 3 月 4 日 至 2015 年 3 月 10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3月05日至2015年03月1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 时 0 分 至 5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不邮寄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泰达西区热电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德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西区新环北街50号
邮政编码:300462联系人:李振海电话:13821732815
传 真:022-66320665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玉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洞庭路76号恂园小区2号楼2楼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李玲电话:022-65293156
传 真:022-65293156
日期:2015 年 3 月 4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66293359传真:25328805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