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市洞庭大道污水管网修复工程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DJZ (2015)4-029
2.2 项目名称:常德市洞庭大道污水管网修复工程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常德市洞庭大道污水管网(皂果路口—污水净化中心)修复工程,投资估算约2650万元。
2.4 计划工期: 一标段60 天,二标段60 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
2.7 招标范围:包括管道CCTV检测、清淤、整段CIPP修复,注浆、排水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常德市洞庭大道污水管网(皂果路口—丹阳路口)修复工程,投资额约750万元。
二标段:常德市洞庭大道污水管网(丹阳路口—污水净化中心)修复工程,投资额约19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一标段人民币 壹拾万元 ,二标段 叁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6年1月8日 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12月23日——2015年12月30日下午17:00 时(北京时间)止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dggzy.net,下同)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制作暗标所需资料将于2015年12月23日-2016年1月8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7:00,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领取,逾期不予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不得委派其他人员参加。
7.4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6-7717677 。
10. 其他: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准备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中段458号
联系人:龚金平
电 话:0736-7726736
传 真:0736-7727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