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随县财政局随财采计[2015]303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受随县尚市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其 尚市镇南岗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 采购项目编号: JZ 2015-017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尚市镇南岗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三、 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
四、 供应商条件:
1 、谈判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
2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 、谈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人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人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谈判。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汉东路6号东二楼)。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5日15:00时,地点: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汉东路6号东二楼)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持下列证件:①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付法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报名;②已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机构组织代码》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相应专业的一、二注册建造师和五大员证书及身份证、社保证明;⑦外省企业需提供进鄂备案证明。⑧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公告期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内的查询记录无不良记录查询)。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六、谈判地点:随州市汉东路6号东二楼
七、采购人:随县尚市镇人民政府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工
联系电话:0722-3239538
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