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16年沈水湾污水处理厂安全保卫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LNWX15458-C
3、招标内容:
3.1服务范围:保安负责位于沈阳市于洪区兴凯湖街21号的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沈水湾污水处理厂的厂区各处安全保卫及治安、消防工作。
3.2服务时间:每天24小时值班值岗及巡逻。
3.3人员要求:保安员12名。其中保安分队长1名。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独立法人单位,非沈阳市注册的投标人需在沈阳市具有合法登记的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场所和服务人员;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4.4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4.5 近三年具有最少3个类似项目服务业绩(以合同为依据);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6保安服务许可证、7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
(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 年 12 月 24 日-2015 年 12 月 28 日(每日8:30-16:00)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西侧)。
8、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如需邮购另加50元,文件售后不退。
9、开标时间:2016 年 1 月 13 日 午9:30时
10、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4楼西侧)
1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现金、支票、电汇)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京沈街2号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单位: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西侧)
联 系 人:佟抒鸿
电 话:024-22722298
传 真:024-22722158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沈河支行
帐 号:422020100100004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