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大徐镇东昭路污水、雨水工程已由象山县大徐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大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大徐镇
工程造价:约92万元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污水工程、雨水工程、路面拆除及修复工程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注册地在本县行政辖区范围内。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3.2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3.3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4.招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4日至2015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在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丹城靖南路336号3楼)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备注:1.以上1——5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2.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投标人抽签入围办法及数量要求:
1.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抽取15家入围参加投标。
2.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3.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丹城靖南路336号3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根据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电子版图纸等相关资料。
5.3投标保证金:壹万捌仟元整(开标时携带至开标现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回),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月/日/时,地点为象山县大徐镇人民政府开标会议室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大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徐镇 地 址:丹城靖南路336号3楼
联 系 人:石老师 联 系 人:徐慧敏
电 话:13968398288 电 话: 0574-65762311
传 真: / 传 真: 0574-65762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