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北部工业新城(三期)污水管网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综[2015]1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北部工业新城(三期)污水管网工程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施工监理范围:北部工业新城(三期)污水管网工程中施工图纸范围。
2.2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尼葛园区及北部工业新城
2.3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978万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
2.6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施工条件;
2.7监理服务期: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
2.8工程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规范要求的施工验收合格标准,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9监理服务费: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以20.0万元含税包干,即监理费不受施工时期的长短或造价的增减而增加或减少。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为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是本项目监理工作的总负责机构,负责整个施工合同段的全部施工工程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具备福建省辖区内注册的 独立法人资格,并 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须具有 中级及以上 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无担任其它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须具有 中级及以上 职称 , 注册证书 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专业监理员1名,应具备有效的监理岗位证或经有权部门培训证,须具有 初级及以上 职称,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合法变更记录;
3.1.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安全监理员1名,应具备有效的监理岗位证或经有权部门培训证,须具有 初级及以上 职称,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合法变更记录;
3.1.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1.8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9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月5日 24时前;
3.2.2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须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记工程名称,未标明的视同未打入账户。退还。
3.3.3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4000元整 。
3.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为2015年12 月24 日至2015年12月28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图纸其他资料另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 无记名 方式,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月6日15时00分,地点为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持有效的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等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核验。 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并按废标处理。。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邮编: 366000;
电话:0598-3661257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福维花园13-101室,邮编:366000;
电话:0598-3821388,13950936108 ;传真:0598-3821366 ;
联系人: 方工,袁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账户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500 1646 0070 5956 5656-0045
交易中心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市建设局附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