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北海市涠洲岛水资源保护工程(一期)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桂水资源[2015]24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北海市水利局北水利[2015]62号文及北水利[2015]66号文下达了北海市涠洲岛水资源保护工程(一期)投资计划 ,项目法人为北海市水利工程管理处,招标人为北海市水利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北海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编号北水招标备案[2015] 22号,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北海市涠洲岛涠洲水库 。
建设规模:小Ⅰ型水利工程 。
招标范围: 水质水位监测设备;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原厂商授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投标产品的代理证书或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售。
发售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4日,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北海市西南大道北广东路东天都名园住宅楼303室(巴伐利亚酒店旁)。
发售人负责人:林工,联系电话:0779-3188358,18777956139 。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同时提供投标人的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行贿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投标单位和法人代表不能有行贿犯罪记录。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现金。
5.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图纸等有疑问,应在2016年1月4日16时前致函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网站上进行答疑。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北海市涠洲岛水资源保护工程(一期)水质水位监测设备2016年1月19日上午9:30时在北海市西南大道北广东路东天都名园住宅楼303室(巴伐利亚酒店旁)公开开标。
招标人:北海市水利工程管理处
地 址:北海市湖南路108号
邮 编:536000
联系人:覃工
电 话:0779-221190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海市西南大道北广东路东天都名园住宅楼303室(巴伐利亚酒店旁)
邮 编:536000
联系人:黄工、唐工
电 话:0779-3188358,13006997228
传 真:0779-3188358
招标人:北海市水利工程管理处(盖章)
法定代表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5 年12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