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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溪河污水管道工程(含莘田排洪渠截污管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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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广东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12-25 16:32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经理    未注册
  • 地区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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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工程名称:流溪河污水管道工程(含莘田排洪渠截污管道)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684958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376073977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6897092
  前期服务机构: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
  四、建安费: 3427.03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及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新建污水管道DN400—D1650,全长约3.3公里,包括敷设污水主干管、收集周边污水接入拟建北兴污水泵站、新建污水管道等建设内容。
  3、监理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包括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及信息管理、安全文明、结算管理等。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5 年26日至2015 年30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年31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年7日
  报名时间:上午:::14:30-16:00(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九、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2年 1月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建设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投标报名费100元,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电话:020-86849588
  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东大道东。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9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
  招标公告.doc
  招标人声明.jpg
  监理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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