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桦甸市政府采购计划,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桦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 项目名称:桦甸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2 采购内容: 电导率仪 1 台;精密酸度计 1 台;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1 台;高锰酸盐滴定法 COD 测定仪 1 台;超纯水机 1 台;菌落计数分析仪 2 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台;原子荧光光度计 1 台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项目地点:桦甸市振兴南路291号
2.4 计供货期:签订合同后5日。
2.5 投资额:人民币58.00万元
2.6 资金来源:财政。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1 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 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17时30分止。
(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 年 1 月1 9 日 9 时 30 分,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8楼805开标室。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7206 22011 01520 00000 70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桦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桦甸市振兴南路291号
联系人:左宏军 电话:0432-6627602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望云北街 17 号
联系人:房思彤 电话: 0432-62086186
开户行:吉林环城农商行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账号: 07206 22011 01520 00000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