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采油一厂注汽锅炉本体与辅助部分维修(框架) | ||||||||||||||||||||||||||
| 项目编号 | 2015-0113898-XJYT-0009306 | ||||||||||||||||||||||||||
| 一. 招标条件 | |||||||||||||||||||||||||||
|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项目概况:采油一厂所辖的注汽锅炉本体及辅助部分维修。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本工程主要工作量为:根据生产需要,对采油一厂所辖的注汽锅炉本体及辅助部分进行维修。 3、承包方式:该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4、承包范围:对采油一厂所辖的注汽锅炉本体及辅助部分进行维修。 5、建设地点:采油一厂所辖油区,交通便利,具备施工作业条件。 6、有效期:本框架招标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7、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 CY1-2016-019 的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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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投标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化工石油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压力管道安装GC1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并取得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市场准入证,且准入范围、施工能力、资源配置等满足本项目需求。 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好,无诉讼案件; 5、质量安全:投标人必须持有效并与本工程相适应的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准入证”;通过了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12月26日 13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12月31日 12时59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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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有意投标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于上午09时30分至13 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 时30 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 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计划科合同管理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名书、交费证明资料复印件等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除交费证明外,其余均为原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售后不退,交款时请注明“注汽锅炉本体与辅助部分维修(框架)标书费”字样。 3、 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5日 10时00分00秒 | |||||||||||||||||||||||||||
|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一厂计划科合同管理办公室。 2、投标人资格不满足公告要求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交款时请注明“注汽锅炉本体与辅助部分维修(框架)投标保证金”字样。 |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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