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根据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10万吨活性炭项目生产需要,现委托“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2X10t/h煤粉锅炉系统生产管理运行劳务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服务范围:2X10t/h 10万吨活性炭项目煤粉锅炉及其附属空压机、水处理、脱硫除尘、煤粉储运等设施生产管理运行劳务服务。
2.2 服务期限:一年。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锅炉技术维护及劳务服务经营范围;
3.3投标人拟委派锅炉操作人员具有二类司炉证,锅炉化验工具有水处理化验证,年龄要求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1年以上工作经验,经甲方考试合格后可上岗;
3.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一份类似业绩合同,包括使用地点、用户名称及电话等;
3.5 投标人近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体制稳定;
3.6 投标人近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对象为法人和法定代表人);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9日起至2016年1月5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大同市矿区同煤国际酒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7)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8)近三年内一份类似业绩合同证明(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9)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10)其他相关资质,如国家相关部门或行业颁发的资质证书等(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11)以上资料如有一项虚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投标企业的投标资格,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8时0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月19日9时00分,地点:大同市矿区同煤国际酒店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大同、南郊区、泉落路南
邮 编:037001
联 系 人:张海山
电 话:0352-7835073
传 真:0352-7835004
电子邮件:dthxtzh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风街131号华德中心广场C 座3单元1802室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刘松林
电 话:0351——8339515
传 真:0351——7027602
电子邮件:cncccsx02@163.com
监督人: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0352-78682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