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的编号为天和[厦]招(勘)字2015-203号 的 前埔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勘察)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发改投资[2015]381号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5年第五批市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融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前埔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勘察) ;
2.2. 建设地点: 前埔污水处理厂西南侧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土建规模20万吨/日、设备规模10万吨/日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80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80000 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工程测量;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待定 ;
2.7. 勘察周期: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经送审的详细勘察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以下a、b、c项之一勘察资质的单位:
a、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b、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c、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资信与实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根据闽建[2013]6号文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投标人应在我省设立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应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并提供合作协议,原件备查;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仅适用于甲级、乙级工程勘察项目)。“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4.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2月 29 日至2016年 1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信息发布大厅(云顶北路842号))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勘察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0元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采用银行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并到账,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投标文件中。采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其年度投标保证金应处于使用期限内,缴交金额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同递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16年 1 月 19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4层信息发布大厅);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 ,则须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9.1. 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 甲级 ,其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值以及勘察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2. 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厦门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18楼,邮编: 361000 ;
电话: 0592-5909190 传真: / ;
联系人: 李芳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邮编: 361000 ;
电话: 0592-5138721 传真: 0592-5138787 ;
联系人: 曾宝君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
帐户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40379501040000333 。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4层C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