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太原市晋阳污水处理厂主干管污水中途提升泵站自动化系统及仪表、柴油发电机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根据市政府建设计划安排,市排水管理处对太原市晋阳污水处理厂主干管污水中途提升泵站工程自动化系统及仪表(包括自动化系统、仪表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培训)、柴油发电机进行采购。
3、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本项目共两包,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第 一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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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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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动化系统及仪表 |
1项 |
870,000.00 |
第 二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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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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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柴油发电机 |
1台 |
697,000.00 |
4、项目编号: 2015-WT-84-C
5、交货(完工)日期:供应期为计划供货期,供应商成交后,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后15日内。
6、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采购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
(4)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第一包供应商须提供所供产品的产品详图;
(8)第二包供应商须是所供产品的生产厂家;
(9)第一包、第二包供应商须提供同类产品业绩的证明文件(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项目结算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发票或付款(收款)凭证或经签订合同双方确认的项目结算单据(书)等))。
(10)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采购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7、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8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8、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1月18日 上午 08:00—09:00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2016年1月18日上午09:00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9、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0、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关事项(包括: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应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1、凡供应商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采购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磋商。
12、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樊 宁、王 军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薛 滨、宋亦雷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排水管理处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14号 邮编:030006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1-7035105
14、信息发布:本次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审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供应商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