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豫区侍岭镇侍岭居委会府前小区、陆宋居委会陆宋小区、吴圩村吴圩小区。
1.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 205 万元。
1.3 工 期: 60 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本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的60%付合同价款的30%,本工程施工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一年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0%,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满两年付清;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处以的违约金。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农民集中居住区污水管网建设施工。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省四号文)。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和 B 类安全员资格 ;
4.3 其他条件:
4.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4.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4.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5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 2015 年 2 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 1507 房间,联系电话: 0527-84387296 );
4.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2016年1月5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http://www.suyuztb.com )的CA入口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刘亚庆, 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 , 18051452320 。
5.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www.sqggzyjy.gov.cn ) “通知公告”栏目中《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8日14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7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 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豫区侍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侍岭镇 地址:宿豫区金莎大厦18楼
联系人:葛建国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15896342825 联系 电话:0527-844819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