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水桶岙垃圾填埋场整改提升及餐厨垃圾预处理项目(餐厨垃圾余渣处理设备用房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 [2015]329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82.48m2;
工程造价:约47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3.2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3.3 报名携带证件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4)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说明: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3.4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1家时,则从中随机抽11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1家且≥3家时,则全部入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城象山港路415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开标时出示)或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山县建筑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6.发布公告的时间 6.1报名时间: 2015 年 12月 29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6:30 时止(节假日除外)。
6.2报名地点: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象山港路415号)。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东塘山路29号 地 址:象山港路415号
联 系 人:朱春询 联 系 人: 郑梦诗
电 话:13968373491电 话: 0574-65656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