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 标 人:邹城市太平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太平镇煤矿湿地水质自动监测设备集成及运营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ZC2015050-JGK-11
四、招标内容:本次采购项目包括CODcr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总氮分析仪、流量自动测定仪、采、配水单元、系统集成、预处理单元、系统控制单元及辅助设备,设备采购预算共计217.2万元,二年运营预算82.8万元,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
2.3.1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所投设备(系统集成)内CODcr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设备生产厂家供货及质保确认函原件。
2.3.2所投设备(系统集成)内CODcr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浊度自动测定仪、流量自动测定仪具备国内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复印件);CODcr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浊度自动测定仪、国家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及检测报告的复印件需加盖设备厂家公章,检测文号可以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方网站检索到;
2.3.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本公司自己出具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本公司自己出具的书面声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zcztb.gov.cn)点击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太平镇人民政府于2016年1月 18 日14时00分前在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程序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
招 标 人: 邹城市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邹城市太平镇驻地
联 系 人: 吕伟
联系电话: 0537-5469139
电子邮箱:zctpggb@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任城大道翠都国际C座11楼
项目组长:周长兰
联系电话:18364769956 13395472057
电子邮箱:tqzcxmb@163.com
监管单位:邹城市公管办
地 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联系电话:0537-5317969(政府采购监管科)/5317967(法制督查科)
电子邮箱:zczfcgk@163.com
邹城市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