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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重整装置四合一炉余热锅炉和五合一炉水热媒系统改造——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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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辽宁
有效期至: 2016-01-06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5-12-30 09:14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经理    未注册
  • 地区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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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连续重整装置四合一炉余热锅炉和五合一炉水热媒系统改造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油炼化〔2015〕1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总承包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基本要求
  2.1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连续重整装置四合一炉余热锅炉和五合一炉水热媒系统改造——施工总承包。
  功能用途:节能技术改造。
  规模及标准等基本情况:四合一炉余热锅炉改造主要工作量:将原省煤段6排翅片管中的3排保留,改为蒸发器受热面,剩余3排翅片管拆除;增设落地式省煤器;汽包更换;在过热器出口管线上设一喷水减温器,以及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设备基础、烟风道、防腐保温和仪表、电器、钳工的拆装等。五合一炉水热媒系统改造主要工作量:拆除原热管空预器,在其位置布置新设计的组合式水热媒空预器,组合式水热媒空预器包括高温扰流子空预器、烟气换热器和空气换热器构成,以及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设备基础、烟风道、防腐保温和仪表、电器、钳工的拆装等。。
  2.2 招标范围:连续重整四合一炉余热锅炉和五合一炉水热媒系统改造的施工工作,包括原锅炉部分构件的拆除和安装、设备基础、防腐保温和仪表、电器、钳工的拆装工程施工。
  2.3 实施地点:锦州石化公司厂区。
  2.4 计划工期:2016年3月至2016年4月, 2016年装置停工检修时全部完成。
  2.5 付款条件:无预付款,无进度款。
  2.6 计价方式:安装费率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具有锅炉或余热锅炉安装改造一级资质。
  3.4具有有效的质量、职业健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覆盖范围符合招标项目内容。
  3.5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业绩要求:近两年在石油化工方面具有相同及以上规模的业绩三家以上,至少有一项是北方(北京所在纬度以北地区)冬季施工业绩。且具有冬季施工的经验。
  3.7 信誉要求:近 5 年没有影响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诉讼或不良记录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8 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机电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
  3.9 中标人的施工人员入场需要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招标人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经招标人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场施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5室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施工资质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4.3 不提供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如需纸版招标文件,需增加售价¥100.00元人民币,并提前通知招标机构联系人。
  4.5 招标费用收取
  4.5.1 形式:不限。
  4.5.2 办理程序:先到招标机构联系人处领取收费通知,持收费通知到招标人财务部门交纳费用,经招标人财务部门在收费通知上确认缴费后,返回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不少于¥20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是能证明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的形式。
  5.4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论何种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中。
  5.5 投标保证金交纳与退还的具体办理程序见招标文件。
  5.6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送达。
  6.  联系方式
  招 标 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机动设备处)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2号 邮 编:121001
  联 系 人: 侯军 电 话:15304160280
  电子邮件: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市重庆路支行
  账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账 号:0708003209221035835
  招标机构:锦州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联 系 人:商满合 电 话:0416-4150827
  手 机:15304160807 传 真:0416-4264936
  电子邮件:shangmh@petrochina.com.cn,1530416080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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