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20151220-FW09-F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通市发改审批【2015】8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化市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通化市江北化纤厂C3-1地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造价咨询
2.2 招标范围:一标段:岩土勘察;
二标段: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三标段:工程造价咨询;(具体工作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30300平方米,拆迁面积2699平方米,建设面积38975平方米;
2.4 项目地点:通化市江北化纤厂C3-1地块;
2.5 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三标段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资格,投标单位拟派出造价负责人应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设[2013]4号文件规定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9日至 2016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8: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报名资料和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通化市医药高新区政务大厅2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市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通化市
联系人:马明霞
电 话:0435-357600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玲玲、赵超
电 话:0431-85832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