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曾财采计〔2015〕1105号釆购计划函要求,曾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曾都区 生态能源局 的 委托,拟对其“ 2015 年省级小型沼气设备 ”采购项目釆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釆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szzdcgzx-20151230
二、 项目名称:曾都区 生态能源局2015年省级小型沼气设备 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小型沼气设备3个 ,项目预算4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2 、出具在有效期内的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 省级以上(含省级)农村沼气建设设计及施工资质证书;
3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农村沼气建设设计及施工资质且施工年限3年以上;。
4 、具备沼气生产工资格证50人以上;
5 、投标人在近两年施工过湖北省农村沼气建设项目;
五、认领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2月30日起至2016年1月4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在曾都区政府采购中心(随州市沿河大道155号、区财政局五楼)持①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原件 (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 企业 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 )、被 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 ;② 《营业执照》 、 《税务登记证》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省级以上(含省级)农村沼气建设设计及施工资质证书 原件及加盖公章 复印件 ;⑶ 沼气生产工资格证(50人); 等材料(原件查验后退还,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登记领取谈判文件,资料不全者 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 。 以上提供的资料为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供应商 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8日下午3:00时,
地点:谈判(开标) 现场。
逾期送达或末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投标)响应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2000元,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交纳,末交纳的,谈判无效。
八,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2016年 1 月8日下午 3:00 时;
谈判地点:曾都区生态能源局会议室(随州市乌龙巷4号)
九、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随州市曾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传真): 0722-3319216
采 购 人:曾都区 生态能源局
联 系 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13607288259
随州市曾都区政府釆购中心
二0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