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XCJS-201530 号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黄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投字【 2013 】 221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小池清泉供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拨款,已完成了建设立项、施工图纸设计及审查、资金筹集等前期工作,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在小池滨江新区住房建设规划局进行了报建,并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在小池滨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招标条件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小池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排水管网及尾水排放工程,预计总投资约 240 万元;
( 2 )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黄梅县小池镇李大墩;
( 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3 月,工期 : 60 日历天;
( 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 5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函盖的范围。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的要求:投标单位拟派于本工程施工的建造师(必须是本公司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该建造师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即为本工程投标的法人委托代理人,此委托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的施工全过程中均不得更换。
3.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 40000.00 元),投标人必须在 2016 年 1 月 8 日下午 15 时前从本公司基本银行帐户转交到小池滨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小池滨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工行黄冈黄梅分理处;户名:小池滨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号: 102533910187
帐号: 1814019609100002567 。
3.5 投标企业报名参加资格后审的应是已在小池滨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了 2015 年诚信登记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超过 7 家(含 7 家),当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 3 家且没有超过 7 家的,均应确定为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 7 家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评分确定 7 家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但若出现与第 7 家得分一样的,则所有此得分的投标人均为合格的正式投标人。)
4.2 招标人将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并在小池滨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8 时至 2016 年 1 月 5 日下午 17 时前,用各自网员用户账号和密码登录湖北小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xcbjxqggzyjyzx.com/ )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资料。
5.2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之日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时 ,现场补交文件资料费, 否则视为本次报名及投标无效,代理公司可以拒收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3 日下午 15 : 00 时,预审资料送达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梅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室)。(投标申请人的申请书必须在 2016 年 1 月 13 日下午 15 : 00 时之前送达资格预审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盖章): 湖北小池清泉供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廖 总 电话: 13409698798
代理公司(盖章):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13476764333
小池滨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 13886431653
日 期: 2015 年 12 月 30 日
发布人: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