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天和【厦】招(监)字 2016-008 号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监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告知如下:
1、招标人名称: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招标人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157 号水务大厦 8 楼;邮政编码:361012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招标部(1118室)邮政编码:361012
5、招标项目名称:潘涂污水泵站工程(监理)
6、招标项目地点:同安区西柯南片区潘涂村,官浔溪以南,滨海西大道以东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16年2月
8、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
性质、规模、数量:新建污水提升泵站一座及配套管线,用地面积约982㎡,建设规模4.0万m3/d,其中土建按4.0万m3/d建设,设备按2.7万m3/d配置,配套铺设DN800-DN1000污水管长710m。
监理范围包括: 本项目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增减监理范围。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派人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提供任何证明手续。投标人在开标后,凭招标人开具的无投标人名称的费用缴费凭证向招标人补开完整的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
10、参加本次资格后审及投标的单位应为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通过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备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的监理企业: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2)具有监理综合资质。
1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7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招标部(1118室)。
1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15年12月31日
14、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5、本次招标的联系人:黄锐;电话:0592-5138717;传真:0592-513878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