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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系统二期工程-横峰3#污水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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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浙江
有效期至: 2016-01-19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5-12-31 13:57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经理    未注册
  • 地区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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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系统二期工程 -横峰3#污水泵站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人民政府横峰街道办事处 ,委托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温岭市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系统二期工程-横峰3#污水泵站工程,泵站规模为2.0万m3/d,主要包括水工构筑物市政工程及工艺管道安装工程,室外给排水、道路、围墙等附属配套工程,主要内容如下:
  (1)泵池:泵池池壁、底板、顶板均采用防水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抗渗等级为P6;垫层采用C15,封底采用C15毛石混凝土。采用沉井法施工。沉井四圈高压旋喷桩止水帷幕,止水帷幕内,沉井高压旋喷桩地基加固。
  (2)室外雨污水排水、道路工程:①污水管采用钢管。泵房出水DN600钢管管道基础采用1:1砂石基础200mm厚。采取开槽施工,沟槽回填采用良性细粒土回填,部分管道采用混凝土方包加固。DN820钢管采取顶管施工,管道防腐。雨水管采用铸铁管,开槽埋设。仪表井、水表井及倒流防止器井各1座。②园区内道路约为152.5?,塘渣垫层15cm,碎石垫层10cm,C25混凝土路面18cm厚。
  (3)围墙:①基础:稍径150松木桩基础,上部200mm厚C25素混凝土垫层,上部MU10水泥砂浆MU30块石砌筑,块石上部C30现浇压顶。②柱:采用C30非泵送商品混凝土。③通透围墙做法:柱及砖基础预埋通长铁件,通透围墙材质为铸铁,工艺及做法参见图集浙J18-95 2/47。④围墙非通透部分采用白色水磨石饰面。
  安装工程包括泵房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泵房和室外电气工程、自控系统等。
  2.1.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3899578 元(不含渣土处置费167168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污水泵站及安装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 2001 〕 82 号)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 2007 〕 72 号)取得建筑业资质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 <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办法 > 的通知》(浙建〔 2015 〕 5 号)文件规定执行。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9日上午8:00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365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9日 上午9:00 整,地点为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到场(同时递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
  7 、其他事项
  7.1 未办理投标企业资质等信息资料入库和U盾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ztb.com.cn )在办事指南中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 林小姐)。
  7.2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7.3 已报名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的,应于开标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或投标保证金已于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付至指定的帐户,否则按《关于印发 〈 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 〉 的通知》(温招委〔2012〕2号文件)执行。
  7.4 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询标的,须同时提交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擅自离开开标现场的,将按《关于印发<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招委〔2012〕2号)文件执行。
  7.5 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以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名字为准。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温岭市人民政府横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新帆 联系电话:13605868278
  8.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乐奉海 联系电话:0576-86088273
  8.3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仙明 联系电话:0576-86109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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