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定安县定城污水截流并网工程(二期)第二标段 已由 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定发改审批[2015]28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定安县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定安县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定安县定城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定城镇老城区多校段排污沟污水收集采用合流制进行截流并网,新建钢筋砼明沟(A段0+928——1+177、B段0+000——0+080)长329m及其他配套设施。
2.2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3招标范围为 污水截流并网工程(具体以施工设计图为准) 。
2.4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01 月 04 日至 2016 年 01 月 08 日,每日上午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 http://218.77.183.48/htms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01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地点为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http://218.77.183.48/htms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定安县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诚安广和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定安县定城镇 地 址: 海口市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F栋5楼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 系 人:仲工
电 话:0898-63822170 电 话:0898-68581596
2015 年 12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