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彰武县地税局办公楼外墙保温、断桥铝窗更换、锅炉房改造及档案室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划分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4、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阜新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首先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网址:www.ccgp-fuxin.gov.cn,然后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代码证等相关资质原件到阜新市财政局报审。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出售招标文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4、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建造师证书及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22日14:00 (北京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久伟加气站道西),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彰武县地方税务局
地 址:彰武县建设路108号
联系人:郑文
联系电话:0418-7734807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徐雨桐
电 话:024-23382836
传 真:024-23372321
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