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曲县县城生活垃圾转运工程由阳曲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阳发改审批发[2015]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阳曲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办理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双阳路及北同蒲铁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面积6480m2,日垃圾转运量210t。室外给水管长度共353m,管径DN75——100;雨水管长度共(315.3+36.4)m,管径DN400;污水管长度共(212.8+13.8+76.2)m,管径DN300;供热面积720m2,总热负荷50KW。建筑物总建筑面积720m2,其中,压缩车间301m2,高度8m;综合办公室194m2,高度3.3m;机修间110m2,高度4.8m;传达室44m2,高度4.15m;洗车间及锅炉房71m2,高度4.8m;均为1层,砖混结构。投资额约1291.75万元(其中土建部分554.84万元,设备部分574.54万元),此次招标不包括设备部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主体未竣工验收的在建工程项目。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持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壹套(加盖单位公章)在阳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阳曲县城商贸新街181号)备案。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08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B座2505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阳曲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话:0351-5526867 联 系 人:李静 电话:0351-7770788
地 址:阳曲县黄泥公路职高旁 地 址: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
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08室
备注: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投标单位可登陆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taiyuan.jcy.gov.cn),点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也可通过“太原检查”微信公众号(tyygjcpt)点击“行贿查询”;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电话:0351-6168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