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华能阜康公司2016年脱硫脱硝CEMS运行维护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地点:新疆阜康市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运行维护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0日
3、标的物:
3.1、1号机组脱硝系统CEMS小间(2套分析仪表,型号:SYS-CE-1):SCR入口烟气NOX、O2、CO、烟气温度、烟气流速;SCR出口烟气NOX、O2、烟气温度、烟气流速;3.2、2号机组脱硝系统CEMS小间(2套分析仪表,型号:SYS-CE-1):SCR入口烟气NOX、O2、CO、烟气温度、烟气流速;SCR出口烟气NOX、O2、烟气温度、烟气流速;3.3、1、2号机组脱硫系统出口CEMS小间(2套分析仪表,型号:SCS-900):FGD出口烟气SO2、NOX、O2、烟尘、烟气流量、烟气流速、烟气压力、烟气温度;3.4、数采仪:脱硫脱硝6套数采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足够的经济实力、较长的生命力和延续性、较强的技术开发队伍。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投标人合法经营和履行国家规定义务的有关证明、必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考核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社会化运营单位。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4、 同一法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均按资格审查未通过处理。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1月5 日至2016年01月10日,在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报名;投标方报名成功后5天内向招标方购买电子标书。
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付款信息: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公司阜康支行,账号:6500 1625 1000 5250 1180】。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地点为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九、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霞 联系方式:0994-3295033 联系邮箱:53127452@qq.com
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1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