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ZY宁招2015-07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寿宁县蟾溪流域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已由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 以 闽财(农)指(2015)2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寿宁县水利局 ,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寿宁县水利局 ,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工程的 勘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寿宁县蟾溪流域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2.2建设地点:寿宁县鳌阳镇。
2.3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463.95万元人民币,其中工程施工费约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
2.4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态护岸建设、生态清淤、河段修复、景观绿化、水质净化、河滩恢复。
2.5设计周期要求:
(1)勘察测量阶段: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和测量;
(2)实施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为实施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15日历天内完成;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 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河道治理专项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 设计 项目 负责人应具备水工专 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本项目招标人以记名的方式发售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 1月 4日至2015年1月 8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 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入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月 26日上午9:30 时,提交地点为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8.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水利局
地址:寿宁县旧政府院内
邮政编码:355500
联系电话:13950555965
联系人: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置业小区8号楼5梯2层
邮编: 352100 ;
联系电话:0593-2513778
联系人:张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宁县支行;
帐户名称: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 ;
帐 号:35001687507052508744;
联系人: 王先生 ;
联系电话:0593-5580667 ;
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