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ZZB-A1508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15】1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分2个标段。一标段为工程勘察,二标段为工程设计。
2.1.1 建设内容:缸窑镇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供热工程等内容。
2.1.2 项目地点: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
2.1.3 勘察周期: 2016年2月4日至2016年2月10日(共7日);
设计周期: 2016年2 月11日至2016年2月25日(共15日)。
2.1.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的要求。
2.2 招标范围:一标段:工程勘察;
二标段: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一标段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要求2个标段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个标段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 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16时00分止。
4.1.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一、二标段招标文 件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 年 1 月 26 日 9 时 00分 ,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八楼 805 开标室。
5. 2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0.1万元投标保证金,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0.6万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 开户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7206 22011 01520 00000 70 )。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
联系人:李凌博 电话:0432-649582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望云北街17号
联系人:房思彤 电话:0432-62086186
监督部门: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