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 目 编 号:44030620160002
项 目 名 称:公明污水处理厂石岩片区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62016000201
招标工程名称: 公明污水处理厂石岩片区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工程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宝安区石岩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华南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 办 人:黎敏妍、张乐新 办公电话:29619898 移动电话:13728715560、13714246310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邓伟忠 办公电话:27353400 移动电话:15019218339
计划总投资:1797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251.316073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管网接驳工程、污水迁改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交通疏解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12月20日 至 2016年4月22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1月5日09:00时 至截标时间 2016年1月12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1月7日18: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16年1月8日18: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方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方可不提供安全生产许证,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8、根据《关于在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中试行土石方运输业务招标有关事宜的通知》(深建市场【2013】216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承包工程施工单位在中标后通过在交易中心招标确定运输企业。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