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复兴路28号
招标项目:大院锅炉房3号新锅炉及软水器设备采购(四次)
项目基本情况
一、招标范围:
更换大院3号锅炉及配套软水器设备,拟采购一台16吨/时的进口锅炉及配套软水器设备,锅炉须为国际一线品牌(德国菲斯曼、德国博世、瑞士皓欧等)原装进口(代理商提供进口相关手续)。
二、质量要求:合格。
申请报名企业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供应能力的代理商,代理商成立时间不晚于2010年9月,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2.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代理商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进口燃气锅炉代理授权书(一家代理商只允许投标一个品牌的锅炉);
4.代理商需提供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代理商需提供厂家的国监部门认可的同类产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证书;
6.代理商需提供近三年(2012.9月至今)的类似销售进口燃气锅炉合同业绩(需注明时间、地点、金额等);
7.报名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而被有关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报名时间: 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1日
上午 8:30至11:30 下午 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报名企业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现场递交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方可确认报名资格
报名地点: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招标采购中心(海淀区复兴路28号院 门诊楼11层B区服务岛招标采购中心报名处 收费挂号处旁)
联系人:宋工 陈工 联系电话: 010-66939586
报名时应提交下述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年检合格);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代理商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进口燃气锅炉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家代理商只允许投标一个品牌的锅炉);
4.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厂家的国监部门认可的同类产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经营状况和履约情况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近三年(2012年9月至今)的类似销售进口燃气锅炉合同业绩一览表加盖公章(需注明时间、地点、金额等)。
备注:请报名企业自行下载公告附件《后勤项目企业报名登记表》,打印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随报名资料一并递交至报名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