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20151123-GC01-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河口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程子项目给水、雨水、污水、人防工程 已由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以梅 政办函 【 2015 】 28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为 梅河口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程子项目给水、雨水、污水、人防工程 ; 3 米以上具有路名的街道、道路、巷、胡同埋设的雨水、污水、雨污合流排水、给水管线探测,建立符合梅河口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要求的数据库;四等控制网及带状地形图测绘;梅河口市市区地形图修测;地形图数据属性完善及坐标系转换。 项目资金已落实。本工程为1个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梅河口市市区,面积约 53 平方公里。
2.3 计划工日期为2016年2月 1日 至 2016年4月30日 内完成全部工作;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测绘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地下管线测量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履约记录。
拟派的测绘团队人员数量、专业须与本项目的工作内容相配套,并能满足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其中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 近三年必须承担过至少一项国内同类工程,熟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业不良记录。
3.4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5 省外测绘资质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照《吉林省测绘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
注:近三年,指 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同类项目,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包含地下管线普查子项。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5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 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近三年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书)、外省测绘企业本项目入吉备案证明(要求以上为原件查看后带走,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存档)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7日14时 0 0 分,地点为 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3 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
联系人: 包先生
电话: 0435-4370239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硅谷大街 3355 号
联系人: 张慧
电话: 1364445043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梅河口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6 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