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凉发改环资[2015]86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 凉发改比选备案[2016]2号 。
2.项目概况
2.1项目业主: 喜德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2建设地点: 喜德县拉克乡新福村
2.3项目规模: 新建日处理0.4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铺设厂外截污干管9.82公里(DN300-600钢筋混凝土管)
2.4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6年02月
2.5项目总投资: 2870.00 万元
2.6项目资金来源: 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
2.7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2870.00 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
3.2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0至3个) 市政公用工程类 分类项目业绩。
3.3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3 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至100)。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 2016年01月15日09时00分 (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比选服务费 200.00 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 凉山州政务中心(到场的申请人代表应当满足“凉府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