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概况
十堰市城区30座生活垃圾中转站工程设备采购项目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发出了招标公告,截止到2016年1月5日9时00分整,共收到01包3家;02包3家;03包3家;04包3家,共有12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并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评)标室开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十堰市源正环境发展中心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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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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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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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世纪中远车辆有限公司 |
武汉九通重科专用车有限公司 |
十堰远亮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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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万元) |
1369.6 |
1070.6 |
136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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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安装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签订合同后30日内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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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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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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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环氧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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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万元) |
586.9 |
589.0 |
5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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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安装期 |
合同签订后30日 |
签订合同后30日内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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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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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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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十堰常俭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汉福专用车有限公司 |
十堰通商工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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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万元) |
366.6 |
367.0 |
3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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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安装期 |
30天 |
签订合同后30日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6年1月6日9:00时至2016年1月8日17:00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做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十堰市源正环境发展中心
地 址:十堰市人民中路48号
联 系 人:柏长征
电 话:0719-8621153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楼
联系人:杨晶、龚超
电话(传真):027-87273623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十堰市北京路海关
联系人:江峰
电话(传真):0719-8102286
招标人:十堰市源正环境发展中心
(盖单位章)
201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