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文件P50页:《业绩介绍表》 “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 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
同(函) 复印件。”
现更正为:
“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函))及评审意见(或成果)验收文件,时间以验收文件为准。”
原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亦作相应变更。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2月1日14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20-66341794; 电话:020-34818882;
传真:020-66341794; 传真:020-34818886;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繁华路66号
邮编:510045; 邮编:51140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6 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