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公告中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修改为: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环境保护部环评司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证书》(或评估中心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不超过两个以上在监项目。”
其他不变。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湘江流域治理来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合江套路112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13907341601
招标代理: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1栋2单元2103室(衡阳分公司)
联 系 人:蒋女士 王勇
电 话:0734-3121200(衡阳分公司) 18107349969
传 真:0734-312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