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扶绥县渠黎镇笃邦村渠笃屯生态乡村建设工程(5区)
二、采购项目编号:GS(CZ)2016005J
三、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扶绥县渠黎镇笃邦村渠笃屯生态乡村建设工程(5区),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四、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月6日
五、定标日期:2016年1月18日。
六、谈判时间:2016 年1月14日上午10时30分整截标后。
截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一楼开标厅);
谈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一楼开标厅)。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许文凯(组长)、陈海燕、陆卫民 ;
七、成交候选人:南宁前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南宁市中华路4号原酸洗车间2楼;
成交金额: 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捌仟玖佰捌拾贰元伍角贰分(¥1198982.52元);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完成 ;
八、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系人:张工 13471179592
采购代理单位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单位: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扶绥县松江路2号
联系人:黄继庆 0771-7500252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0771–2753638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