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好溪堰市场一号路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已经丽水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丽发改投资[2015]387号)文《关于好溪堰市场一号路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的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拔款 , 丽水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项目的业主(下称“招标人”),现具备招标条件,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 :工程起点为寿元路与市场一号路交叉路口中,终点为好溪堰河道南侧。
(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HDPE双壁波纹管、PE给水管、检查井、污水设备调节池和污泥池、厌氧池和部分苗木破坏后修复以及污水设备制作和安装、调试等施工,污水处理设备采用2台日处理量为400吨微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期要求:3 个月 (4) 招标控制价:1247071 元
(5)质量要求:合格 ( 污水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污水处理设备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试运行6个月后出水水质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 2 )一级A排放标准,且以丽水市环境检测中心站检测报告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四、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 、书面不记名索取:2016年01月19日起在丽水市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每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
2 、网上下载:2016年01月19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lscgzb.gov.cn/ 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图纸复印费用由投标人自负)。
联系人:何淑亚 联系电话:0578-2789773、13884357820
七、其他
1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 本工程投标□是{C}{C}√{C}{C}否采用高额保函担保。
八、联系方式 :
招标人:丽水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凉塘村268号
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0578-2291135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双塔街道七星亚湾小区1幢217-227号
联系人:何淑亚
电话:0578-2789773、13884357820
丽水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16年01月19日
备案单位(盖章):
时间:2016年01月19日



